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门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持之以恒推进民主制度建设,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能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和保障,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使命。
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优势在于能够确保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广泛、真实、有效的民主参与。从当前来看,一系列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的政治与社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行效率仍需提升,包括深化民主实践、加强法治保障,以及如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深化与拓展等。同时,需要注重各项制度的有机衔接、协调运转,不断推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从而切实把民主制度的功能、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例如,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拓宽基层治理渠道,优化办事公开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