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这一重要部署,释放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明确信号,彰显了我国同世界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不仅是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洞察,更是对中国未来发展路径的精准把握。要把握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点工作,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其中,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把握行业开放与区域开放、对居民开放与对非居民开放、边境开放与边境后开放这三对关系,形成“向东开放”“向西开放”并重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以规则对接、规制协调、管理提升、标准制定为重要抓手,找准路径、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在规则对接上,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不断提升我国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水平。建立健全与产业开放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在规制协调上,加快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制之间的协调。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制度设计,要尊重各国的制度性差异,在此基础上,寻求各国在国内规制领域中的“最大公约数”,通过规制融合降低企业经营的合规成本,并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国家利益。在管理提升上,借鉴国际先进做法,依据国内实际情况,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信贷、纳税、贸易、执行合同、企业注销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制度和完善管理,涵养宜商生态。在标准制定上,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相关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这一契机,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数字经济合作等领域与共建国家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国家和地区间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示范性制度安排。一方面,持续推进国际先进标准“引进来”,提升企业融入全球生产分工的能力;另一方面,不断加快国内标准“走出去”,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铁路运输等领域的新标准。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