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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系关于科级干部岗位申报通知
2019-06-06


           政史系关于科级干部岗位申报


   通   知


  根据《晋中学院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党字【2019】35号)文件和《晋中学院关于科级机构及科级干部岗位职数设置的通知》(党字【2019】37号)文件,现将本单位所有科级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公布如下:


一、科级干部岗位职数设置



    1、综合办公室主任            1名



    2、教学科研科长              1名



    3、分团委(学生科长)书记    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



2.规矩意识强。坚守政治规矩,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群众路线,坚守道德规范。



3.执行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强烈的服务意识,能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水平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需能够任满一届。



2.提任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原则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担任党团职务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5.担任教学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提任正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副科级提任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工作一年以上。



7.提任副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科员提任的,应当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意愿报岗的同志,请于2019年6月13日18:00前将《干部任职申报表》及近三年工作总结报政治与历史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组。




                        政治与历史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附:政史系科级各岗位职责


    政史系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系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学院系的沟通与协调;



    三、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四、负责本系文稿、资料及工作成果的整理、归档及其相关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保密工作;



    五、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做好院级财务管理、编制财务预算,定期向党政领导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六、协助党政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七、根据系领导意见,组织安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行政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做好会议的筹备、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八、按照院系的工作的部署,检察院党政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九、管理并正确使用本系公章,办理公函和其他公务函件等;



    十、做好本系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和维护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教职工的学习、工作、活动等考勤工作;


    十二、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史系教学科研科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副院长)制定、实施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开展;



    二、协助院长(副院长)了解掌握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教学与科研反馈信息,落实教学与科研工作改革的整改措施及意见;



    三、组织教学与科研工作调查,做好教学与科研评估工作中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编制教学课程表,教材订购、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五、具体落实学院课程的考核及试卷命题、保密、送印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调、停课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完成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协助分管院长组织教学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组织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工作;



    九、负责办理学生升降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成绩管理、上报工作;



    十、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



    十一、协助系领导组织申报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教改项目;



    十二、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实施教学检查、教师听课、学生评教等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与本学院有关的教学统计报表和整理、保管本学院的各种教学档案;

    十四、负责学院的日常科研管理,定期统计教师的科研立项、论文、著作等有关工作,做好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学院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史系分团委书记(学生科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系领导组织实施学生评优选模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评定发放工作;



    三、协助系领导做好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四、协助系领导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



    五、协助系领导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报到、军训等有关工作;



    六、协助院领导指导本院团学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七、协调、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科研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八、协助系领导负责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九、协助系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和服务等工作;

    十、定期向系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传达指示精神,并保证贯彻落实;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