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就业指导 >正文
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
就业信息 | 莎车县2024年赴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高校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第四招聘组)
2024-05-27

招聘岗位

根据莎车县教师队伍结构现状及未来学生发展变化趋势,赴其他省市高校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其中:初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高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心理健康)。

 

招聘方式

第四招聘组赴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高校招聘初、高中教师,主要采取现场报名、前方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方审核及复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对象

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品德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 学历条件。其他省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4. 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 教师资格证条件。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持有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低段相应学科岗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6. 专业条件。报考初中及高中学段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详见附件1)。

7. 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8.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9.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4年5月1日。

 

招聘程序

时间:2024年5月27日- 5月30日

地点:晋中学院

1. 发布招聘信息。第四招聘组赴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进行招聘,在招聘地点举办专题招聘宣讲会(推介会),播放宣传片,介绍莎车县基本情况、教育发展情况、教师招聘政策等。

2. 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历电子备案表、相应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于毕业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自行携带或现场填报《莎车县2024年赴其他省市师范类高校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除《报名表》和照片以外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考生需将相应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表装入1个档案袋。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3. 前方资格审查及面试。招聘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现场面试。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各招聘组现场录入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参加后方线上复试。

4. 后方审核及复试。复试以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教师基本素质等情况。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手写3份教案(考生根据报考的学段、学科对应的人教版教材中自行选择3个课题),并将教案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招聘组工作人员,逾期未发送教案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采取线上的方式,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各招聘组负责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好线上复试工作,时间根据招聘工作情况确定后通知。评委共分6个小组,其中高中组3个(文科组、理科组、英语组),初中组3个(文科组、理科组、英语组)。

5. 协议签订。复试成绩当场公布后,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录用人员。前方资格审查组现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考察、体检和岗前培训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6. 考察。对面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规定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公安局进行入职资格考察(政审),并携带《政审表》(原件)参加入职体检。因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 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到莎车县参加统一体检(《体检表》见附件三)。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实施。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 公示。对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莎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9. 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和相应学历电子备案表、相应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到莎车县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证件原件经地区教育局审核后全部退还于本人。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者上岗。

10. 办理聘用手续。由地区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单位统一印发录用文件,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学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县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基层及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66号)文件第四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3-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精神,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薪酬待遇

(一)聘用教师(试用期一年)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养老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退休政策,住房政策。

(二)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9200余元,研究生学历月应发工资10000余元。根据距离城区远近,乡镇教师可享受200元/月-900元/月不等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转正后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的取暖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月份基本工资)、根据教龄时间享受200元/月-500元/月不等的乡镇干部基层补贴,年终按照考核情况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考核奖励奖。在五类和六类地区参加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享受200元/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发额,满二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享受400元/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发额。

 

联系方式

莎车县教育局人事股  

蒋老师 13579322009

王老师 18690671439

招聘组联系人及电话:

李稳平 15684871033

晋中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杨嘉欣 15386819218

 

 

来源:晋中学院就业

(编辑:文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