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评阅、分析与复核环节,全面提升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卷分析
1、试卷分析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细致、全面。
2、试卷分析以课程为单位,即每门课程做一个分析。考试分析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与教学大纲的吻合度,试题的区分度;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不同学生班组的学习状况。
3、课程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85分以上的成绩不超过20%,59分以下不合格成绩应有1%-10%,不合格成绩最多不超过15%。采用五级制计分的课程,优秀与良好成绩总计不超过30%。
4、如有成绩不呈正态分布、85分以上的成绩高于20%、不合格率高于15%等情况,要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如果不合格率为0%,要做出特殊解释说明。
有关情况要向课程教研室主任报告;较突出的问题要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报告;较严重的问题要向教务处报告,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二、复核制度
1、各教研室要建立考试工作自查复核制度。
2、试卷评阅结束后,各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考试命题、试卷评阅、考试分析、成绩登录、考试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复核工作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查率不低于30%,并填写《期末考试试卷复查表》,特殊情况要另行做出书面的自查复核报告。
3、各教研组复查卷子之后,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教研室的复查情况进行抽查。
政治与历史学院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