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单列一部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根据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来的。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正确把握重大国家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才能有效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类风险,从而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决定》指出:“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作为支撑保障国家安全的关键要素,科技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应通过科技赋能,激发和强化国家安全主体自身能力创新活力,推进维护国家安全方式变革,有效提升国家安全治理水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一方面,要积极消解科学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的重点领域,针对安全应用、伦理道德约束、信息安全等核心议题,加快制定并出台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与行业规范,从而保障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前行。二是要坚决打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不仅能够维护国家安全,还能警醒人工智能行业和用户个人提升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推动科技赋能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要聚焦国家安全体系中各个核心领域的特定安全需求,集中力量攻克关键安全技术难题。二是要加快数智技术与国家安全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强化国家安全学科的数智化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既精通国家安全事务又具备卓越数智技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三是要建立健全国家科技安全保障体系,优化科技安全工作的协同机制,增强科技支撑国家安全体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