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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党课】深刻把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具体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024-10-14

改革创新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教育、科技、人才是改革创新的核心要素,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绘制了新的“施工图”。贯彻落实《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的具体部署,我们必须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突出关键重点,强化协同联动,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体系贯通、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且有质量的教育体系,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我们要清晰地看到,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围绕高素质人才和科技制高点的国际竞争空前激烈,而我国在建设教育强国上仍存在不少差距、短板和弱项。推动我国实现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系统性跃升,并以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因此,《决定》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宏观政策方面,《决定》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说,我们要锚定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着眼于“教好”“学好”“管好”,统筹推进并不断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构建适应技能中国建设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构建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高等教育创新体系、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等,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完善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机制,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

 

二是在立德树人方面,《决定》提出“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核心课题。在实践中,要把握好思政课这个关键课程,通过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提升思政课教育教学成效,发展素质教育,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要坚持“强教必先强师”,夯实好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基础,既抓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又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培养一批具有教育家精神的新时代大国良师;要抓好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教育更好聚焦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此外,《决定》提出“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这主要是针对我国在育人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提出来的,旨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

 

三是在高等教育方面,《决定》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等内容。创新驱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中之重,而创新驱动需要教育、科技、人才的支撑。其中,教育要先行,高等教育是龙头。当前,高等教育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龙头,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被寄予厚望。高校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的有效贯通和深度融合。要做强高等教育这个龙头,就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要进一步把高校的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需求、区域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高校学科、专业的引导,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要将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知识融入课程,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要全面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更加注重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解决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科学技术更好造福人类。同时,针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普遍存在的“转化数量少、转化价值低”等痛点难点,要以改革方式持续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通过改革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及专利制度、组建更多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足够规范的技术交易大市场等措施,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能,让更多的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性研究成果能够及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在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方面,《决定》提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内容。职业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职普融通、深化产教融合,直击了职业教育改革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推进职普融通,重点是解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割裂发展的问题,旨在促进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通过教学资源共享、培养成果互认、发展路径互通等方式,实现双向赋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样化路径选择;深化产教融合,要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使职业教育围绕产业需要来办学,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的能力。民办教育作为与公办教育并列的教育形式,为推动教育普及、增加教育选择、促进教育公平和扩大教育消费作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体制机制优势,引导支持民办教育转型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在探索智能化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发教育内在动力等方面彰显作用,共同致力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是在对外开放方面,《决定》提出“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所谓高水平的教育开放,就是既要能够支撑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也要使我国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1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以及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办大学。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的合作,吸引其来华开展合作办学,以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助力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是在资源保障方面,《决定》提出“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数字化”等内容。这些部署,既是迫于当前形势的变化,也有教育自身发展的需求。对义务教育的发展来说,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优质资源均衡发展,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对处于短板和薄弱环节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以及专门教育,要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此外,推进教育数字化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先手棋”,要大力发展数字教育,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

 

来源:学习强国